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三级安全责任书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7-04-11浏览次数:77

根据《消防法》、《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学院的有关规定,_______同志为学院三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人工作及休息场所的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院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增强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便挪用消防器材,损失者要赔偿。

三、在办公室及休息场所做到不存放现金,不存放汽油、煤油、油漆等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四、对自己使用或保管的机械、电器等各种设备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管理,防止发生人身伤害、财产丢损等事故。

五、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发生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和延误。

七、不吵架、打架、制造事端,不扰乱校园秩序,自觉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八、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老师是该教研室、该班级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九、组织本教研室成员、本班级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

十、积极配合学院各部门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本教研室和本班级无政治案件、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火灾。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控制案件的发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部门负责人:                                                                             责任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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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级安全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