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责任书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8-04-02浏览次数:39



南京工业职业技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六十九)、《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通知,依据“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高校保卫工作原则,确实加强我校内部安全工作,持续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园网格化管理模式,层层落实校园治安、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全校各二级学院(部)、党政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直属单位的主管领导,确定为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稳定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主要责任(职责):

1. 根据《南工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⒉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消防安全组织(人数在30人以上的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不足30人的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在单位必须成立5人以上的义务消防队);落实三级、四级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岗位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⒊按照学校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划分确定网格区域,统筹做好人、地、物、事、组织的安全管理。做好对网格内各类人员(包括流动人口)和组织的管控工作,做好对网格所属地域和网络空间的巡查防控工作,做好网格内各类基础设施、设备和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做好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与稳控工作,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实现动态条件下各类防控资源和对象底数清、情况明。

4. 对本部门单位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要进行法纪、安全以及意识形态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特别要增强学生的安全和法纪意识,杜绝或减少宿舍内盗窃案件的发生;负责制定单位内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5.负责单位内部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有效地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或公安、保卫以及其它职能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压缩和杜绝侵财性、可防性案件和火灾事故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6.负责报告本部门单位发生的案件和事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设施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单位内部如果未能认真履行上述职责而引发的各类重、特大案件或火灾事故,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学校也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损失程度,给予有关人员必要的处分或处罚。

本责任书为内部单位级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留存责任单位或部门。

责任书的责任期为:20日至20日(如遇责任人调离,应会同继任者到保卫处改签)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法定责任人(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地址:中国﹒南京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

电话:025—85864178传真:025—84498778

网址:www.niit.edu.cn

南工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0328日印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____安全责任书二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