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6-03-21浏览次数:796


为切实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确保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对我校门卫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人员进入校门分别凭下列有效证件:

1、本校师生员工凭校徽(或本校工作证、学生证)进入校门;

2、外来务工人员或固定来校送货的有关人员,一律凭“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出门证”进入校门;

3、临时来校借用教室、操场、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办妥借(租)用手续后,分别到有关校区保卫部门登记,领取“临时进入校门通知单”,统一整队进入校门;

4、来客来访人员须凭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居民身份证等)在门卫履行会客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离校时须由被访人在会客单上签名后交门卫查验(学生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不准会客)。

5、来校办公事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须事先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入校。

6、临时送货人员须在出示“送货单”、并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入校。

7、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携宠物、推童车的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8、“临时出入证”等手续的办理由各校区保卫部门承担。

二、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原则上从边(小)门通行。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主动下车推行。仙林校区的师生员工不得将自行车、摩托车骑 (带)入校园。

三、外来机动车进出校门,须履行下列手续、执行下述规定:

1、外来机动车进入校门,必须严格按校门前设置的交通标志行车,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入内;

2、符合进校规定的外来机动车,在得到门卫人员同意后,用驾驶员或随车人员的有效证件换取“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后方可进校,出校门时换回证件;

3、进入校园的外来机动车驾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按校园交通标志行车,加强安全意识,自觉服从保卫部门(巡逻人员)的管理,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原则上可以免办换证手续;

5、无特殊理由,禁止机动车、三轮车、马自达以及摩托车进入校门;

6、严禁车容不整、牌照不全或有可疑迹象的外来机动车进入校门;

四、携带各类公私物品(行李、包裹、家具、电器、建材、仪器、设备等)离校,均须向门卫(保安)交验盖有单位公章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物品出门证”,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五、严禁商贩、产(商)品推销、拾荒等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收购废品的人员须持有公安部门批准的特种行业证,由保卫部门登记并负责管理。

六、校门前严禁停放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严禁摆摊设点。

七、凡模范遵守校门管理规定,积极维护门卫秩序,协助门卫人员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成绩显著者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八、违反门卫管理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作下列相应处理:

1、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携带有关证件进入校门者,须由本单位领导到校门口带人,并保证以后本单位人员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如有再犯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2、凡“冒名顶替”持本校证件进入校门者,除没收证件外,同时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对违规提供证件人员给予同等处理。

3、对不服从管理,甚至无理取闹,扰乱门卫秩序的,要从严处罚,直至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