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保卫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措施与意见。 负责校内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消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设有天堂、仙林两个校区保卫办公室。目前我校保卫部(处)配保卫干部10人,其中保卫干部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学历5人。整体素质较高,年龄结构梯次合理,业务培训开展正常,大多经过相关专业培训。


基本职能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 
   二、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外籍专家、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以及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七、管理校内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身份证;做好各类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八、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对校园网络的运行进行监管,及时查处传播各类有害信息的行为。

   九、负责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以及上级教育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