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子女入户须知

发布者:杨薇发布时间:2024-10-12浏览次数:10


               

  1. 前置条件及要求:1、父母双方必须是集体户口2、在南京无房(需开具无房证明)。

  2. 申报材料:

    1. 双方的集体户口本

    2. 在校教职工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子女的出生证

    4. 同意落户证明